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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2015-11-10 15:03   审核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管党治党的重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新乡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走在时代前列、肩负历史使命的关键所在,是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前进发展的重要法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广大党员干部面前,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从严管党治党。当前,学校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作任务异常繁重,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务实清廉、坚强有力的党员干部队伍。学校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党风政风校风持续好转,全校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但还要看到,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持续加大从严管党治党力度。

(二)总体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聚焦学校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把制度治党贯穿始终,通过教育把好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依靠制度增强行为“硬约束”,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常态。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政治纪律,从严选用管理干部,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严深化作风建设,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遵循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推进从严治党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全局、协调促进。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党的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贯彻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探索完善新形势下党建路径和载体,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各个方面。

——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聚焦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抓住基础性、制约性、牵动性环节,以坚定决心、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管党治党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弘扬传统、改革创新。既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又要探索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以改革精神推进学校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推动管党治党与时俱进。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既抓住当前必须做而又能够做的事项,解决现实紧迫问题,又着眼长远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三)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深化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党委党校、党委宣传部、社会科学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对象进行系统安排。二是加强对广大师生思想政治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的研究,与时俱进加强理论和实践创新。三是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大学生和知识分子。四是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进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五是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考评机制,实行工作问责追责制。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一是列入中心组学习科目,采取党校培训、专题辅导、理论研讨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理解把握。二是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团进头脑,进一步掀起学习热潮。

(五)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锤炼。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一是推动党章的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学党章、修党性、守党纪、正党风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二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基本国情、省情、校情教育,大力选树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向先贤先辈、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三是健全在实践锻炼中锤炼党性、在基层一线转变作风的制度机制,强化党员发展培养过程中的实践锻炼,加强活动和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践,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四是要把培育担当精神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勇于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六)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全面开展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教育,一是强化依法治校的观念,以《新乡学院章程》的宣传和实施为抓手,培育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二是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家讲座、校园媒体等,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的立体化网络。三是把党规党纪列入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党校培训的必修课,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在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中,校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宣传教育。

(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弘扬主流价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师生。二是注重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三是建立党员干部诚信档案,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干部测评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德的教育和考核评价。四是大力培育、选树、宣传道德模范,突出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学校的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八)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每年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在适当的范围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学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院(系部)党委书记定期到党校培训班讲课。三是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旁听、检查、考核等制度。四是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开展网络教育、在线学习等,增强学习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五是探索建立学习培训效果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党员干部读书养性、学习提能。

三、健全党内科学决策机制和组织生活制度

(九)健全领导班子运行决策机制。严格依法治校,严格按照党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运行决策机制,实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协调运行。二是全面落实《新乡学院章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章治校。三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新乡学院党委会议制度》《新乡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完善并落实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按《新乡学院章程》、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四是探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

(十)完善基层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服务党员上来。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等的作用,实现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十一)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细则,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原则性、规范性。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探索会前审核把关、会上点评提醒、会后成效评估相结合的质量保证机制。三是建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考评办法。

(十二)健全和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加强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二是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增强组织活动的吸引力。三是严格落实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五是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六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党员标准,规范入党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七是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四、健全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十三)构建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委、组织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对干部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把关,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相关配套办法,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按照人岗相适、科学配备的原则,注重从基层选拔干部。三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研判,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工作基础以及干部的年龄、知识、能力等因素,构建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充分发挥各级班子整体功能。四是探索建立人才引进、流动、评价激励和权益保障机制。五是保障广大师生对干部选任工作知情权。

(十四)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制度。健全干部工作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一报告两评议”和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结合党风廉政巡察,开展干部选任专项检查、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五位一体”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体系。

(十五)健全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围绕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制定并落实新乡学院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把作风建设贯穿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始终,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健全干部作风、廉洁问题函询和诫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四是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有效整合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力量,形成纪律监督、制度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网络,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合力。

(十六)健全一把手用权行为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用权行为风险预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是健全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二是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四是坚持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审计制度。

(十七)健全组织与干部双向约谈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联系)工作,分级负责开展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坚持“全员覆盖、突出重点”。一是做到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必谈,新提拔干部必谈,干部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或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必谈,干部个人及家庭有特殊困难必谈,向干部反馈考察考核或民主评议情况必谈,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必谈,干部职务变动、离任或退休必谈,思想情绪波动较大、工作不力的必谈,班子不团结必谈。二是畅通干部约谈的组织渠道。针对谈心谈话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研究处理,把对党员干部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的要求落实到位。

(十八)探索对为官不为的教育帮助和惩戒制度。学校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党员干部的精神和工作状态,注重正面引导,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教育帮助。一是加大庸懒散浮拖整治力度,把专项治理和加强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奖勤罚懒制度,重点针对“精神不振”“为官不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干部,调整不作为、不在状态、不胜任现职的干部。二是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对出现普遍性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现象的单位,既要处理不作为干部,也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在深化改革和发展创新中,积极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勤勉做事干部的关心爱护,从政治上、待遇上、精神上给予关怀激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九)健全作风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健全作风建设治本机制。一是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学校纪委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督查责任。二是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台账管理、上下联动、限期整改、防止反弹等制度,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实施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建立完善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十)构建正风肃纪常态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及出现新的严重作风问题,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一是对建立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作风方面特别是高校“四风”问题及具体表现,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梳理突出问题,明确正风肃纪工作重点。二是对查找到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抓总,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力量、集中时间,深入整治,切实解决作风顽疾。三是从严惩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奢侈浪费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收受红包礼金问等问题,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

(二十一)健全师生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党务、校务公开。一是健全重大议定事项通报机制,建立党务、校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信息等内容实施公开,提升师生知情权,主动接受师生监督。二是规范并公开办事流程和部门职责,逐项明确权力和相应的职责,划定权责边界,防止权力设租寻租,确保师生、群众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三是畅通师生参与监督途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电话、信箱等媒介全面接受师生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好“教代会”、“职代会”的作用,建立完善师生建言献策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二十二)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机制。以服务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为目标,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制度。一是坚持和完善“四进”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开展基层调研,指导基层工作,服务师生员工,解决现实困难。二是逐步建立学校职能部门党员干部联系学生党员及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三是大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建立完善师生党员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各项制度。

六、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十三)健全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一是对学校内存在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查办,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二是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案件查办工作制度,着力破解反腐败难题,保障纪委认真行使纪律监督职能。三是对有违纪违规事实的领导干部,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规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四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校内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通力合作的案件查办协同联办机制。

(二十四)强化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体系。坚持依法依规管党治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制度。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强化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药品采购招投标、招生录取、选人用人、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有效监管。三是建立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评价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价制度。

(二十五)构建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落实到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环节。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教育列为重要的学习内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二是充分利用法纪教育基地,通过走访警示教育基地、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活动,对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案例教材、观看警示教育片,对照检查,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着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七、严明党的纪律

(二十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党章意识,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一是坚持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决不允许在师生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省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二是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按照党性原则处理党内关系,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严禁拉帮结派、搞利益团伙。三是坚持讲规矩,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党内法规办事,坚决反对特权、搞家长制、独断专行,坚决防止滥用职权,维护严而有序、依制而行的政治秩序。四是坚持讲真话,弘扬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对上对下都要讲实话、讲心里话,坚决反对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到表里如一、光明磊落。

(二十七)严明党的组织纪律。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一是严格按权限、职责和程序办事,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知、政令畅通。二是对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班子出现非正常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都要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未按规定请示报告的要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三是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对不严格执行组织制度、履行党员义务的,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十八)严明党的财经纪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一是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项目等说情打招呼。二是严格涉及人财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四是完善审计制度,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八、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十九)构建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各二级单位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必须把党建工作纳入,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学校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不认真履职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四是结合学校实际,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考核。

(三十)健全制度执行督查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是学校党委把党建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建立纪检监察、组织部、学校两办协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每年在党建工作考核中对执行党建制度情况进行评估,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三是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不力、不执行制度或破坏制度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十一)完善政绩综合考评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考核的新规定新要求,通过考核切实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抓落实、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上来。一是建立完善院处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并完善院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探索按照不同的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实行差异化考核。二是把抓好党建和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办事作为评价领导班子、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三是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十二)健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机制。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认识,以务实创新精神完善党的建设制度设计。一是加强中央和省委新出台的一系列党的建设制度相关配套制度的研制,围绕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工作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学校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勇于改革试点,大胆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十三)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全面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切实为抓好党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一是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和保障力度,确保党建队伍按照党员比例合理配备,党建经费随业务经费同步增长,党的活动开展有时间有场所,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加建强党务干部特别是“带头人”队伍。三是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四是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重视党建、大力抓党建的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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