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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新乡市纪委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2016-12-15 08:46   审核人:

近期,新乡市纪委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1.延津县石婆固镇东史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存良、会计万清凤套取财政补贴物资问题。2009年至2012年期间,杨存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本村会计万清凤在协助镇政府发放“粮油倍增计划项目”财政补贴物资中,虚列补贴人口、虚报亩数,骗领价值20.8万余元财政补贴物资花生种子和化肥。扣除杨存良、万清凤二人垫付应由村民自筹的资金8.6万余元外,将价值12.2万余元财政补贴物资予以低价变卖。2011年至2012年,杨存良、万清凤在协助镇政府发放小麦良种补贴和花生基地补贴款中,通过虚列、虚报杨某、张某等16户村民补贴亩数的方式,套取上级补贴款共计3.3万余元。上述款项共因公支出3.1万余元,剩余12.4万余元二人非法占有。2016年10 月9日,延津县纪委分别给予杨存良、万清凤开除党籍处分。

2.获嘉县亢村镇红荆嘴村党支部书记李飞虚报套取补贴款问题。李飞伙同红荆嘴村报账员李德忠虚报套取2013年至2014年良种补贴款1.6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且长期不入账。2016年6月18日,获嘉县亢村镇纪委分别给予李飞、李德忠党内警告处分。

3.封丘县居厢镇纪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海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周海忠在纪店村贫困户彩票公益金扶贫资金发放中,挪用50户种植韭菜户12.5万元的扶贫资金用于修建村内道路。2016年6月23日,封丘县居厢镇纪委给予周海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新乡县农机总站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克峰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问题。2015年5月,田克峰在兼任县2015年度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副组长、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借资12万元购买三台“金帆”牌玉米收割机,将其改装为已纳入2015年度国家农机产品补贴目录的“福沃”牌玉米收割机,并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车辆手续、虚开购车发票及利用他人名义申领农机购置补贴等手段,骗取了每台4.23万元,共计12.69万元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2016年10月13日,新乡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田克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5.原阳县蒋庄乡原副乡长李旭光、民政所长张云瑞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时任蒋庄乡副乡长李旭光、民政所长张云瑞在负责蒋庄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该乡杨厂村、胡庄村、王庄村部分村民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3万余元。2016年10月13日,原阳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旭光、张云瑞党内警告处分。

6.卫辉市后河镇主任科员翟玉梅、民政所长杨贵军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7月,后河镇分管民政工作的主任科员翟玉梅、民政所长杨贵军,在负责该镇李张屯村村委会办理群众低保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村不符合低保条件的8户13名群众享受低保,共计1.8万余元。另外,翟玉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9月30日,卫辉市纪委给予杨贵军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1月21日,卫辉市纪委给予翟玉梅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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