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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8-06-18 15:34   审核人: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2、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开展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查处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和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程序,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支持党员和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

5、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协同组织、宣传等部门、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勤政为民、拒腐防变的能力;

6、协同学校党委组织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健全学校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7、承办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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