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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纪委委员职责
2018-06-18 15:35   审核人:

1、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及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学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参加纪委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和规定;对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指导、协助、监督和检查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党内监督工作。

4、了解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自己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纪委书记会和纪委书记汇报。

5、开展纪检工作调查研究,针对学校改革发展中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6、增强“四个意识带头遵守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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