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项目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机制,实施常态化、程序化监管,严格合同责任、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履约执行效率,切实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近日,纪委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对学校各类合同履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完善整改、总结上报四个阶段,涉及的内容跨度大、时间长、种类多,纪委抽调专人组成综合组、材料组、核查组,主要针对基础建设、招投标、大型设备购买、服务保障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既审查可行性报告,又审查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情况,同时对验收过程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四不两直”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既做到全覆盖,又做到查重点。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纪委要把上级文件精神贯穿于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全过程,旨在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找根源、督促整改、建章立制,提升各相关部门对合同履约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合同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内部管理机制,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