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2025年“清明”假期期间纪律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链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节日特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不良风气。
二、严明纪律规矩
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八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比阔气、讲排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财物;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因祭扫等活动引发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严禁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作风散漫。
三、严格监督执纪
校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新动向,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倡导文明新风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移风易俗要求,自觉弘扬优良家风,涵养清风正气,以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绿色环保方式表达哀思,带动身边人共同营造廉洁、文明、节俭、安全的节日氛围。
附件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附件二: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