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1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5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7万件。立案3.4万件,其中立案厅局级干部68人、县处级干部552人、乡科级干部3315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5242人。处分3.2万人,其中党纪处分2.4万人、政务处分9591人;处分厅局级干部41人,县处级干部476人,乡科级干部2598人,一般干部7715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1万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4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7607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43477人次,占总人次的57.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6971人次,占35.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083人次,占2.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546人次,占4.7%。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517人,移送检察机关66人。
(来源: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