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保证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有效遏制和预防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肃政治纪律
1.各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纪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新乡学院2019年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方案》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发挥好表率作用,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保证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进行,又要切实维护好干部调整期间的团结、稳定。
2.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切实做到中纪委、中组部的“九严禁、九一律”:
⑴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⑵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⑶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⑷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⑸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⑹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⑺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⑻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⑼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肃组织纪律
3.要正确处理个人意愿与学校工作需要的关系,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按时进行工作交接。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相互宴请接风送行或赠送纪念品,不准公款宴请履新干部,不准安排任何形式的聚会娱乐活动;不准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福利。
5.对组织安排有异议的,必须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反映自己的意见。
三、严肃财经纪律
6.认真做好公共财产、资金的清理、登记、移交工作,不得违反规定带走原单位公产及资料,不能因人事变动而影响原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凡无正当理由,长期占用学校财产不还的,不得提拔重用。
7.严格执行工作交接、财物交接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各部门的财务账目和物品,需要在主管领导或部门党政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做好交接单的存档工作。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工作交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不得带走原部门任何资产,不得侵占、挪用、私分公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部门领导干部不得私存、转移、挪用和拖欠应交还给原部门的财物,并且在离岗前主动将应交的财物交还给原部门。如确须带走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待办理完资产转移手续后带走。
8.涉及撤销、合并和部分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要按照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尽快完成人员调整和职能转变,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作的交接,尤其是要做好财和物的交接手续,保证工作与发展两不误。
四、严肃保密纪律
9.在换届工作中要做好保密工作,提高保密责任意识。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人员要明确责任,坚决做到工作信息保密,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有关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严禁泄露换届工作中需要保密的有关情况。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0.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主动地做好中层干部换届期间举报的受理工作,对于违纪事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杜绝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1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做到关口前移、事前预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保证学校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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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