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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订阅“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平台接受廉政教育的通知
2015-05-14 10:27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纪委关于建立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现要求全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订阅“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大力倡导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积极订阅“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平台。请各单位于5月20日之前将订阅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校纪委办公室(邮箱:jiwei@xxu.edu.cn)。校纪委将对各单位组织订阅“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平台的情况进行通报。

   各单位要缜密组织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清风中原”公众号,除完成指定范围的订阅和统计以外,可以通过张贴二维码、分享朋友圈、网站等途径扩散“清风中原”公众号的订阅消息,发动教职工广泛订阅,为“清风中原”公众号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声势。

   订阅官方微信“清风中原”方式:

1.搜索微信号:hnsjwwx;2.查找公众号:清风中原;3.扫描二维码。以上三种任选其一。

    联系电话:3682523

                               中共新乡学院纪委

                               2015年5月12日

附件【关于订阅“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平台.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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