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掌握失联外逃人员情况,夯实反腐败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基础的要求和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工作人员情况专项活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 杰
成员:岳 晏 张丽伟 李 萍 沈银华 汪如磊
办公室设在纪委,岳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对象和填报范围
全校全体党员(含学生党员)和全体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校内编制、合同制),自1996年1月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与党组织或学校失去联系的,均属于此次排查对象和填报范围。
三、排查内容
1、对于失联、外逃、出走的党员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都要如实填报。
2、外逃、出走去向无论是国内或国(境)外均需填报。
3、已于2016年8月31日前追回、归案的外逃党员和工作人员不再填报。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统计(9月1日至14日)。各单位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工作隶属关系逐级认真排查所属人员失联、外逃、出走情况,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报。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并由单位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书记签字审核。
(二)上报(9月15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对排查统计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并认真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各单位失联、外逃、出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排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连同统计表、汇总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书记审核签字后,于9月20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五楼0512室)。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失联外逃人员大排查大起底,准确掌握底数,是做好追逃追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排查任务。
(二)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是集中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好清理排查和统计工作,确保实现数字准、情况明。
(三)严明纪律。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排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单位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出现瞒报漏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严肃问责。通过扎实工作,严格执纪,确保集中排查专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联 系 人:郑朝阳 赵昱晖
联系电话:3682523
邮 箱:jiwei@xxu.edu.cn
附件:1.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
2.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
3.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
4.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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