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关于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工作人员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掌握失联外逃人员情况,夯实反腐败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基础的要求和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工作人员情况专项活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 杰

     成员:岳 晏  张丽伟  李 萍  沈银华  汪如磊

     办公室设在纪委,岳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对象和填报范围

全校全体党员(含学生党员)和全体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校内编制、合同制),自1996年1月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与党组织或学校失去联系的,均属于此次排查对象和填报范围。

三、排查内容

1、对于失联、外逃、出走的党员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都要如实填报。

2、外逃、出走去向无论是国内或国(境)外均需填报。

3、已于2016年8月31日前追回、归案的外逃党员和工作人员不再填报。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统计(9月1日至14日)。各单位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工作隶属关系逐级认真排查所属人员失联、外逃、出走情况,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报。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并由单位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书记签字审核。

(二)上报(9月15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对排查统计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并认真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各单位失联、外逃、出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排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连同统计表、汇总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书记审核签字后,于9月20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五楼0512室)。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失联外逃人员大排查大起底,准确掌握底数,是做好追逃追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排查任务。

(二)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是集中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好清理排查和统计工作,确保实现数字准、情况明。

(三)严明纪律。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排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单位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出现瞒报漏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严肃问责。通过扎实工作,严格执纪,确保集中排查专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联 系 人:郑朝阳  赵昱晖

联系电话:3682523

邮    箱:jiwei@xxu.edu.cn

附件:1.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

      2.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

      3.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

      4.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

        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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