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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5-12-08 10:11   审核人:

新乡学院关于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的意见

 

为切实提高处理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发挥信访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作用,根据《信访条例》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制定我校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建立畅通规范的信息渠道。开通网上信访、QQ信访,提高“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知晓率,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和方式。                             

(二)健全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信访实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即首先接访的部门先行登记受理,不得推诿;对于不属于接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报信访接待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协调。规范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处理、复查、答复、办结审结等环节,重要信访件报信访联席会议处理。

(四)群众来信、来访应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学校鼓励来信签署真实姓名,并承诺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来信,如果反映事项详实,要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如果反映一般问题,情节轻微,可通过干部谈话方式,请被反映人说明情况。对利用来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依纪依法处理。

二、工作原则

(一)依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

    (二)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每月一次的集体会诊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明确各自职责。

    (三)坚持分级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与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四)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确保实名信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建立信访听证制度、评查机制,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专家评查,促进息诉息访。

三、工作程序

    (一)来信办理

1.填写《新乡学院来信登记表》,登记信访事项。受理属于收信部门管辖的信访事项,对于首接首办部门职责外的信件,提出拟转办意见,附来信原件转送信访接待办公室,请相关领导阅批。

2.校纪委、监察处接到的信访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涉及省管干部的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涉及处级、科级干部的,由纪委、监察处受理;涉及一般干部、职工的,由所在党总支受理;案件复杂或需纪委、监察处直接办理的,纪委、监察处受理。

上级纪检、监察、廉自办等部门转来涉及处级、科级干部要结果、要情况的信访件,由校纪委、监察处办理;市信访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由信访办公室登记,按职责分工归口办理。

3.根据信访问题的性质以及各部门、单位的业务范围、职责权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涉及经济、廉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方面的,监察处调查、处理;涉及工作作风方面的,由人事处调查、处理;涉及教职工福利待遇的,由工会调查处理;涉及学生管理的,由党委学工部、系党总支调查处理;涉及校产管理的,由校产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由纪委调查处理,以此类推。检举、揭发、控告性质的信访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的,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分头交办。有校领导批示意见的信访件,按照批示意见办理。凡接到转办信访件的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认真填写承办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新乡学院来信问题阅办记录表》交回交办部门,并将办理结果如实向原阅批领导汇报。

4.对事关学校发展稳定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5.做好分类存档工作。信访件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将调查、了解的情况作出说明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信访件办理情况呈批表》,经交办部门领导审批后予以了结,并将来信原件和《新乡学院来信问题阅办记录表》整理后存档。

    (二)来访办理

1.日常接访,实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参照信访办理办法。

2.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由校长办公室于每学期初协调安排校领导接待日程安排。

    3.接待时间:校领导接待日定于每周三下午。接待地点:行政楼一楼接待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在阅读有关文字材料、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询问详细情况后,根据政策规定给予来访者明确答复:或立案查办,或带信(电信)转办,或当面答复等。

对来访者提出的不合理、无理要求,要根据政策讲清道理,化解矛盾,稳定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对已处理的问题,仍应耐心倾听来访者的意见和要求,确有道理的及时提出复议,给予答复;对不能当即回答的,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认真填写接待意见,交由校长办公室协调办理。

5.为协助校领导做好接待日的接待工作,校长办公室要选派一名素质高、作风好的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访谈记录等相关工作。

6.协助校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认真填写《新乡学院来访登记表》和《新乡学院校领导接待日访谈记录表》,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精神。

    7.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校长办公室查询、督办,会同校长办公室向来访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保证校领导接待日的实效性。

8.做好存档工作。来访问题处理完毕后,接访部门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后,一事一卷存档。

9.未尽事宜由纪委、监察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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