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文章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关于完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的制度
2018-09-06 15:37   审核人:

为切实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加强新形势下纪律审查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分析研判制度,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有效有序落实。

一、加强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围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的重点、焦点、难点问题,针对一个阶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梳理分析与认真研判;信访科通过数据统计、报表整理等举措对信访问题的受理、登记和督办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信访举报综合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具体数据、主要特点、原因剖析、工作建议等内容。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纪委书记牵头,参加人员为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和信访科科长。

二、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成立由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和信访科科长组成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研究分析一个阶段反映党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规律、特点和问题线索的集中点,重点分析研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问题线索,强化跟踪管理和办理结果评估,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成案率。

三、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析研判。成立由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信访科科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析研判小组,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商,深入分析案情,找准案件突破口,细化办案措施,增强解决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

四、加强疑难案件审理分析研判。成立由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信访科科长及纪委委员组成的疑难案件审理分析研判小组,对疑难案件和申诉复查案件进行集体审议,综合分析案件的事实证据、主客观原因、历史背景、社会环境及定性处理等各方面因素,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确保纪律审查客观公正。

五、本制度由中共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新乡学院关于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意见
下一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关闭窗口

新乡学院纪检监察网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电话:0373-3682523